关于开展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津中德政〔2025〕5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本科、高职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资格:2024级在籍在校学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转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工学学科内各专业可以互转;
(2)文学、管理学学科,不限选考科目专业可以互转;
(3)工学学科专业可以转到文学、管理学各专业;
(4)文学、管理学学科,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的,可以转工学学科专业;
(5)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学科专业与艺术类学科各专业不能互转;
(6)艺术类学科各专业之间可以互转;
(7)中职生源的仅限申请转入中职生源专业。
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2。
3.其他说明。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以及复学后原专业撤销需转专业学习的学生,不在此次申请。
二、转专业接收计划
2025年转专业接收计划共计118人。详细接收计划见《2025年学生转专业拟接收名额一览表》(附件3)。
三、工作流程
(一)转专业申请
凡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填写《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4),将《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和本人成绩单(两份)于2025年9月5日—9月9日12:00,交至现所在学院教学办。
特别提醒:学生仅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提交《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后,不得修改、撤销,转专业成功后不能再转回原专业,须慎重申请;成绩单打印时间必须在2025年9月5日—9月9日时间范围内。
(二)转出学院资格初审
学生所在学院对转专业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填写《学生申请转出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2025年9月10日12:00前将通过资格初审学生的附件4(纸质版)和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报教务处。《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需以申请转入专业为单位,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且与汇总表附件5的顺序一致。
(三)综合管理部门资格审核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提交的《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和《学生申请转出情况汇总表》,会同学生处、财务处、招生办公室等处室对学生违纪、学费缴纳、招生录取、学籍等资格进行现场会议审查并签署意见。2025年9月11日前,教务处将职能处室审核通过的《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和《学生申请转出情况汇总表》交接收学院。
(四)接收学院资格审核及拟录取
各接收学院汇总整理申请本学院专业的学生情况,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位次确定专业接收人员,在《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拟接收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6)。2025年9月12日之前将审核完成的《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和《拟接收学生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
(五)公示及审议发文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入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三天。对仍有空余名额的专业,不组织二次申请。公示期满,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发文。
(六)学籍调整
发文后,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变更学籍信息,学生进入转入专业的班级学习,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
特别提醒:未修读的必修课必须补修,已修读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由转入学院参照两学院的教学大纲审定是否免修,认定免修的课程按照转入专业课程学分和原考核成绩记录。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