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中心):
按照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课原则上安排在第21周(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进行,考试要严格按照《课程考试(考查)管理办法》(津中德院【2013】19号)文件执行,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习答疑工作安排
各学院(系、部、中心)务必组织安排好所辖课程的复习答疑工作,并负责及时通知学生。另将答疑的课程、教师、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电子版)在2017年12月1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安排 |
2018年1月15日(周一) 8:30-10:00 10:20-11:50 13:10-14:40 |
应用外国语学院:2017级公共英语(分三组) D座教学楼 |
2018年1月15日(周一) 10:20-11:50 |
应用外国语学院:西班牙语 2017级数控技术(中西合作)专业 D座教学楼 |
2018年1月15日(周一) 15:00-16:30 |
基础课部:2017级高数(本科) 社科部:2016级毛概(本科) D座教学楼 |
2018年1月16日(周二) 至 2018年1月19日(周五) |
各学院(系、中心)所辖专业课的考试可根据课程进度自行安排 |
2. 考试相关要求
(1)各学院(系、部、中心)制订本部门所辖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于2017年12月18日前将期末考试安排纸质版,经学院(系、部、中心)主管教学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报教务处(按照“分承担单位按课程查看考试安排(考场→行政班级(人数))”格式导出)。
(2)教务处负责汇总各学院(系、部、中心)期末考试安排,总体协调考试安排的冲突,期末考试安排一经确定不能调换。
(3)此次考试安排仅包括本学期考试课程,不包括考查课(各专业以教学进程表为准)。各学院(系、部、中心)也可根据结课情况适当安排提前考试,并报教务处审批,具体要求如下:
① 凡专业课在17周之前(包括17周)结束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提前考试;
② 提前考试的考试安排不得与上课时间冲突;
③ 公共基础课和跨专业(跨学院)专业基础课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考试;
④ 提前考试的考试课程必须在“教务管理软件”进行考试安排。
⑤ 如遇学校统一组织的全校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课程考试时间。
(4)本学期所有考试课试卷要求在 2018年1月5日之前上交电子版(邮箱:zhongdekaoshi@126.com)。
三、成绩录入相关要求
(1)各学院(系、部、中心)按所辖课程负责组织、管理所辖外聘教师和兼职教师,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完成课程成绩的录入。
(2)成绩录入时间:务必在 2018年1月28日下午3点前完成成绩录入,同时,各学院(系、部、中心)保留纸质版成绩单,并要求任课教师签字。同时填写试卷分析,由学院保留存档,以便检查。
(3)教务管理软件于 2018年1月28日下午3点关闭成绩录入功能。
教务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