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完善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进一步开展完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规范完善 2018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具体编写要求请参照2018 版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 1)。
2. 制定完成2022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在原有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具体编写要求请参照 2022 版课程教学 大纲模板(附件 2)。
二、教学大纲编写基本要求 1.课程信息的基本内容:
①课程编号:教务系统中课程编码。
②课程类型:按学校统一要求的“公共基础课 ”“专业 基础课 ”“专业课 ”“集中实践课 ”“公共选修课 ”对应填 报。
③学时学分:按人才培养方案填写,如 16 学时,1 学分 (其中:理论 16 学时,实践 0 学时)。
④适用专业:仅填写专业全称,如机械电子工程。后面 不加“专业 ”两字。
⑤开课学期:按教学进度表填写“ 第×学期(填 1、 2……) ”。
2.课程目标:体现学生中心和产出导向,突出应用技术大学办学特色,准确反映本课程在支撑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中所起的作用,一般应从知识、能力、素质目标等方面逐条详细编制。
3.教学内容与要求:教学内容与要求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充分研讨制定,应当以章节或项目为单位,分别详述主要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建议学时、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其中教学内容将作为课程讲授和考试命题基本范围和标准;教学要求将作为教师具体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程度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应做出“ 了解、理解、掌握、熟练掌握 ”等不同程度的规定性要求;建议学时以实际教学内容结构划分。
4.实践教学:以实践项目为单位,以标准和纲领形式阐 述各实践项目名称、类别(实验、实训、实习等)、 目的、 内容、步骤、分组、仪器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5.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
参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试行)》(津中德政〔2023〕38 号),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予以规定,不得变更。所有课程(独立设课的实践环节可除外)原则上均应组织过程考核和结课考核。过程考核可包括:课堂表现(含出勤、课堂讨论、提问、互动等)、平时作业 (含平时测试、练习、报告等)、课内实践项目(含课内实验、实训、设计等)、其他形式等。
理论性强的课程可安排期中考试,期中考试成绩作为过 程考核成绩的一部分, 占课程总成绩比例为10%至20%。结课考核可以组织结课考试,也可以组织其他形式考核。考试 课必须组织结课考试(不占用课内学时),结课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比例不低于60%。考查课可参照考试课组织结课考试( 占用课内学时),也可以组织其他形式考核(包括: 结课论文、测试、作业、报告、展示、设计、答辩等)。结 课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比例不高于50%。独立设课的实践环节(包括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可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学生完成情况,以及学习态度、实践 报告、作品、论文、答辩等进行综合评定课程考核成绩。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考核方式改革。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提出考核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目的、方式和组织形式,经所在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写入课程大纲后执行实施。
提交要求
1.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均须制定完备的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执行执笔人、系(教研室)、教学单位三级审核,相关责任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签名纸质版留各教学部门备案。
3.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合订本(含外教学单位承担课程), 由专业负责人统筹负责,分专业、年级合订备案存档 (如:2022 级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分专业合 订本中的姓名和日期可采用计算机打字填写。各公共课部门分教研室或课程群装订成册。
4.上传教务系统的课程教学大纲需确保是实际执行的最新版本。
5.时间节点:
请各教学部门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前,分专业将 2021 级课程教学大纲(2018 版)装订成册后,交到教务处 A210。
2023 年 11 月 3 日前,分专业将 2022 级课程教学大纲 (2022 版)装订成册后,交到教务处 A210。
公共课教学大纲依照上述要求执行。
附件 1:2018 版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附件 2:2022 版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23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