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中西中心、创新创业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首届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内涵建设的指导意见》(津中德院〔2015〕41号)和《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建设方案》(津中德院〔2015〕46号)的规定,现将我校第一批校级优质课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第一批建设的校级优质课程包括高水平示范校建设课程(30门左右)和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前两个学期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实训模块的核心课程,70门左右)。
二、申报和建设方式
(一)高水平示范校建设课程由学校直接列入第一批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填写《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办理相关手续。课程负责人在完成高水平示范校课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对照《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补充和完善课程资源后,填写并报送《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质课程验收评审书》(附件3),由学校统一组织课程验收评审,学校对通过验收评审的课程认定为校级优质课程。
(二)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前两个学期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
各二级学院(系、部)遴选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前两个学期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根据本部门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每个专业遴选2-3门专业核心课程,合理确定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申报·评审书》(附件4),经二级学院(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进行立项建设。建设周期一般为1-3个学期,建设期满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通过的课程被认定为校级优质课程。
三、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
1、申报建设的课程必须是高水平示范校建设课程或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前两学期的专业核心课程(后者不得与前者重复);
2、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符合《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建设方案》的要求,课程负责人一般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距离退休时间在三年以上,课程建设应形成教师团队,团队应具有良好的专业、年龄和职称结构,每个团队成员我校教师应为3-6人,可根据课程建设需要,增加一定数量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
3、在一个建设周期内,每位课程负责人负责建设的课程不超过2门,每位教师主持和参与建设的课程门数不超过4门;
4、优质课程建设应注重通过校企合作开展,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建设,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5、课程建设要转变教育教学理念。要以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导,加强课程体系设计;以能力为本位,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以技能为中心,加强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以职业道德为核心,加强职业素养培养。要重点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与规律,突出关键能力和素质教育并贯穿于各个教学环节。
6、课程负责人应按照《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设计和实施课程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建设成果。
四、经费使用:每门课程给予5000元建设和奖励经费,建设阶段至多可使用3000元,验收通过后再使用余额或作为奖励。
请各二级学院(系、部)于2015年11月10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高水平示范校建设课程的《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信息登记表》、《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质课程验收评审书》和申报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建设的《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教务处邮箱:zhongdejiaowuchu@126.com。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程亚伟王亚平,联系电话:28776186 13302098200。
附件1: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信息登记表_20151030122134907.DOC
附件2: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_2015103012214169.DOCX
附件3: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质课程验收评审书_20151030122149243.DOC
附件4: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校级优质课程申报评审书_20151030122157605.DOC
教务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