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2019级高职扩招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电子注册
信息审查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级高职扩招新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依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129号)和《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津中德政[2019]29号)学籍注册相关规定,由新生所在教学点对报到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所在教学点补充完整《2019级高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审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表》)电子版中缺少的学号、教学点、班级等项目信息。
2.学生所在教学点打印已补充完善的《审核表》,组织监督学生本人核对《审核表》纸质版内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专业名称、教学点、班级等项目信息。核实无误的,由学生本人在纸质版上签字确认。
3.学生所学专业与《审核表》中“专业名称”信息不一致的,请教学点填写《2019级高职扩招新生转专业情况表》(附件2),并由教学点负责人签字,加盖教学点公章。
4.除专业信息外,如其他信息核实有误,学生须在《审核表》纸质版有误处用红色签字笔进行修改,在修改处及签字处同时进行签字确认,并由教学点在《审核表》纸质版“备注”栏用红色字体填写“XX信息有误”字样,并将学生正确信息用红色字体录入至《审核表》电子版末尾。
5.如学生信息未包含在《审核表》内的,学生须在《审核表》纸质版尾页空白处手写正确的学生信息,并由所在教学点用红色字体录入至《审核表》电子版末尾。
6.各教学点负责对《审核表》纸质版内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等情况的学生用红笔如实标注。并在《审核表》电子版内对应条目后用红色字体备注。
7.请勿改动《审核表》电子版内原有数据。如未按规定准确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由学生本人负责。
8.审查完毕后,由教学点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教学点公章(如有多页信息,请分别签字盖章)。并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审核表》与《2019级高职扩招新生转专业情况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返回至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教务处。
附件1:《2019级高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审核表》
附件2:《2019级高职扩招新生转专业情况表》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教务处
2020年10月20日